各位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及学校专利制度规定,学校拟转让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航测无人机外置副电池固定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 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具体情况为: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类型 | 发明人 | 受让方 | 价格 |
1 | 一种航测无人机外置副电池固定架 | ZL20242021 8319.0 | 实用新型 | 乐有树、姜金亚、吴立华、陈越、邵军 | 广州纳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1万 |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此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4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学技术部(地址:校本部1号楼904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沈老师 电话:020-83493794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