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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科学技术部     作者:张安新

各部门、单位,市、县(区)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促进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广东开放大学体系科研队伍建设,调动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按照《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粤开大科技〔2023〕15 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本类别只能以单位名义申报,主要目的是表彰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省校二级单位和市、县开放大学。

(二)优秀科研骨干

本类别旨在表彰广东开放大学体系中热爱科研工作并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职工。由个人申报,所在的省校二级单位、

市县开放大学对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审核后,盖章报送。其中省校二级单位、市级开放大学推荐名额不超过 4 人,县级开放大学推荐名额不超过 2 人。

二、申报材料

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须提交《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 1)、《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请书》(附件2)和佐证材料。

优秀科研骨干申报须提交《优秀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附件 3)、《优秀科研骨干申请书》(附件 4)和《优秀科研骨干科研积分计算表》(附件 5)佐证材料。《优秀科研骨干科研积分计算表》请参考《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粤开大科技〔2023〕11 号,附件 6)进行填写。

三、申报要求

(一)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科研人员必须为在职在岗教职工、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本单位名义获得的成果。

(二)优秀科研骨干须为在职在岗教职工,所获得科研成果原则上是以本单位名义或以广东开放大学名义获得。

(三)所有项目立项、结题、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科研获奖等情况都必须有佐证材料,否则不予承认。外文权威期刊包括中科院期刊分区表 1、2、3 区中的期刊,需要提交检索证明;中

文权威期刊以 CSSCI 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为准。中科院期刊分区信息需要由有资质的图书馆开具证明,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版。

(四)所有材料计算时间段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到 2023 年12 月 31 日,其他时间段材料不予采用。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者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 3 份,汇总表和佐证材料 1 份)到省校 1 号楼 904,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 kyc@gdrtv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省校各二级单位和各市、县开大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外,还须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对相关人员和材料进行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审核。初审通过后,将由省校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评选,经相关程序后公开发布,并发放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9379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 1 号广东开放大学


附件:1.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

2.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请书

3.优秀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

4.优秀科研骨干申请书

5.优秀科研骨干科研积分计算表

6.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

办法(试行)


广东开放大学

202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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