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开放大学:
为了加强我校相关课题的过程管理,敦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学校将启动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时间
结题验收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范围
(一)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类、教育科研类/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其他类型项目)。
(二)校内课题、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重点项目。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校内课题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校内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1)
2. 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①《项目申请书》
②《立项通知》(复印件)
③《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
④开题报告
⑤研究成果复印件(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研究成果发表原则上要求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二)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 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分类验收原则,省校负责重点项目的结项工作,各分校负责一般项目的结项工作。请各分校根据《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按照省校结题截止时间提交胶装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及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远教基金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备案表》及《远程基金课题鉴定表》,所有材料电子版发科学技术部邮箱。
2.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2)及《广东远程开放教育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结题汇总表》。
结题申报材料包括:
①《项目申请书》
②《立项通知》(复印件)
③《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
④开题报告
⑤研究成果复印件(出版的专著要有书皮、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等,发表的论文要有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
研究成果发表原则上要求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三)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教育科研类)/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类)
1. 项目清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算,建设周期或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从2021年起,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建设或研究周期延期不得超过两年(文件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逾期将不予结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2.材料提交要求。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教育科研类)/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3;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类)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4。
(四)其他类型结题资料请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结题资料。
四、课题结题资料装订要求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皮纸(硬纸封皮纸)。
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项目结项审批表、开题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三册。
结题材料要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版,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准备结题材料,没有按照附件要求内容和顺序提交结题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一)请将结题材料审核、汇总后(不接受无结题汇总表的项目结题材料),统一填写《项目结题汇总表》,于2023年10月30日前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结题材料和汇总表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 kyc@gdrtvu.edu.cn, 纸质材料交到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904室。
(二)对于2020年以前(含2020年)的校内课题,到期如仍有立项未结题的课题,将对部分严重超过结题期限、既未办理延期结题申请、也未按要求提交相应研究进展情况报告的课题予以撤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沈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904科学技术部(邮寄时备注“课题类型 结题资料”放门卫室科学技术部信箱)。
联系电话:020-83493794
附件 1.远教基金项目结题资料
2.校内课题结题资料
3.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教育科研类)/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资料
4.教育厅重大平台与科研项目结题资料(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类、其他类)
广东开放大学科学技术部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