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专项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1+ 1+9”工作部署以及我省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 ,分为以下四个专项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基本理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规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开展。
(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主要围绕教育、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4)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主要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重要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前两个专项仅面向“冲补强”计划高校。后两个专项适合我校申报,且申报限额情况如下:
专项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我校限报2项
专项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报人根据专项项目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请各位老师进行自查,不符合条件的,不接受申报。
四、经费资助
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不安排经费支持的,今后将不再接受学校同类项目的申报。我校的经费支持额度为1万元。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本次各类平台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l.本次专项项目,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系统”
(http://210.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进行网上填报。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请将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常用邮箱等信息发送到kyc@gdrtv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账号申请”;或直接联系科研处获得账号密码。已有账号人员可用原账号登录。
3.纸质申请书材料:请各院系(部门)科研秘书(秘书)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提交1号楼904科研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此次申报,我校仅有4个推荐名额。超出4个名额,学校会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至教育厅。最终立项名单及数量,由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组织专家评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沈老师,电话:83493794;
人文社科类:杜老师,电话:83493794。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子邮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9年11月8日